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规范家居装饰装修市场活动,维护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,黑龙江省室内装饰协会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共同制定了《黑龙江省家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(示范文本)》(征求意见稿)(附后)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,并请于2025年5月28日前反馈至黑龙江省室内装饰协会。
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黑龙江省室内装饰协会邮箱hljsnzsxh@163.com。